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国家双高计划建设优秀院校,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批职业教育走出去试点院校、全国职业数字校园建设样板校、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培育单位、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国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单位。学校位于广州市,地理位置优越,现设天河、白云、荔湾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85亩,全日制在校生21000余人。
现因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9日0:00至2025年7月9日0:00登录https://zp.gdgm.edu.cn/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或单位网站(https://www.gdg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否则报名无效。
2.实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当承诺所填报资料及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3.招聘岗位专业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境外留学人员所学学科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科专业相近但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以及对比国内学校专业开设课程表等证明材料。招聘单位将结合所学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审查。
4.应聘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港澳学习、留学回国人员须于报名开始日期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等相关规定情形的,应予回避。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不成功。此阶段只初查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基本条件是否符合,不作为报考资格条件最终审核。
(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包括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
(一)通讯评审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选,学校将组织同行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参加通讯评审的同行专家应为本专业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评审内容包括政治素质、专业水平、管理能力及经验等。通讯评审满分为100分,75分及以上为合格,通讯评审不合格的人选不予进入会议评审环节。通讯评审结果及时通过电子邮箱、电话等方式告知考生。
(二)会议评审
会议评审小组由学校有关校领导、二级学院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内外本专业专家(应具有正高级职称且未参与对本次人选的通讯评审)等人员组成,人数为奇数且不得少于7人,其中校外评委不得少于1/3,相关专业评委占2/3及以上。
会议评审分为个人陈述及答辩两个阶段。
(1)个人陈述。应聘人员以PPT等方式展示个人履职优势以及未来履职的思路与设想,时长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创新与改革意识、战略规划与决策能力、教学与科研领导力。
(2)答辩。应聘人员以问答的方式进行答辩,时长不超过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资源整合与协调能力、团队建设与领导力。
会议评审满分100分,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75分以上合格。会议评审成绩计算方法是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有效评委评出的分数相加,除以有效评委的总人数。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综合成绩=会议评审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线为75分。同岗位人选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岗位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以评审小组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评审小组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学校另行组织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总成绩在本岗位会议评审时段向考生公布。
(四)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电话通知。
体检结果、考察结果通过电话通知。
八、公示与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s://hrss.gd.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期限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如果递补,人选应当从同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照公告中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人员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至报名首日。
(二)本公告及具体招聘条件提及的以上和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0-87729601(人力资源部)。
监督投诉电话:020-87702519(纪检室)。
电子邮箱:rsczhaopin2@gdg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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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