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创建于1965年,是一所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校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主办,隶属广东省教育厅管理,下辖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校、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附属幼儿园、广东省中药研究所三家直属单位。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专业涵盖工、理、医、管、艺等门类,人才培养纳入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广东省中医药局的人才管理范畴,同时承担了四个系统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是培养药学、中药、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医护卫生、健康管理等大健康产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摇篮。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管理及业务水平,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6.年龄、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依规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
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校内编制(非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6月4日9:00至2025年6月10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登录第三方网站(https://www.sydwzk.cn/gdspypxyzp2025)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要在系统上传提交的材料如下: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
2.本人彩色证件照(jpeg或jpg格式)
3.身份证(正反面在1张图片上,jpeg或jpg格式)
4.毕业证、学位证书(jpeg或jpg格式,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1个文件,包含学历学位证书)
5.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jpeg或jpg格式)
6.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证书和工作经历(jpeg或jpg格式)
请按要求一次性填报报考信息及上传全部相关证明材料,避免因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真实导致审核不通过。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核结果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若因本人不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考生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证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境外留学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国内相近专业报考,报考时需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课程比对说明及《关于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见附件3。
3.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凡与我校在岗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报名时务必声明。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依据应聘人员在招聘系统中上传招聘岗位所需必要条件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招聘系统对应聘人员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和心理测试
(1)资格复核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将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上公布。资格审核当天需提供所有本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和原件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鉴定,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无效。若无法提供原件或复核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不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取消面试资格。
(2)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方可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参加了心理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六、考试(考核)
本次岗位考试(考核)安排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察
学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九、公示和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以网络公告(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官网人才招聘栏)的形式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1、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和聘用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解除聘用协议。
2、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或者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决定是否进行等额递补,其中b01和b02岗位可在无递补人员的情况下视我校情况相互调剂。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28854850、020-28854405
监督投诉电话:020-28854851
附件1: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校内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