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人才强市的工作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加快花都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充实花都区卫生人才队伍,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2025年毕业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5年毕业生:为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位证书人员〕。
3.不限:2025年毕业生、非2025年毕业生均可报考。
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两个同等对待政策: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报考人员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一致,非医生岗位不适用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职位;
8.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9.报考者年龄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6月18日之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即在1984年6月18日之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89年6月18日之后出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资格条件
具体资格条件请详见附件1《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公立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中明确的职位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近2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以上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广州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9:00至2025年6月25日17:00。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材料。笔试前不进行人工资格审查,由报名系统初审。报考人员在系统提示报名成功后请继续跟进审核情况。初审结果请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上查看。
3.报名确认: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需在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2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或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完成考试网上确认的考生方能参加笔试以及本次招聘后续的各项环节。
4.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2025年7月4日10:00起在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5.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考者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往年已在网站上注册过的报考者请注意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个人信息表,并核实所留联系电话是否正确有效。
(3)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参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的2025年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和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由招聘单位认定相近专业的可以报名。
(5)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考试科目及计分规则。
(1)考试科目分为笔试及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单项考试成绩及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招聘专业技术七级以上的岗位或招聘具有博士学位的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报考者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预计2025年7月6日举行,地点在广州市,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相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试题委托第三方提供,根据拟招聘的岗位进行出题。
(3)开考要求: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在首次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调整,具体以公告为准。
3.资格复审。
(1)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起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岗位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不达1:5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复审。
(2)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wsjkj/ggl/)公布,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3)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进入面试环节的报考人员(含免笔试岗位报考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②资格复审时,社会人员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资格复审期间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③资格复审原则上不得委托他人进行,确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的须出具委托书。
④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或是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⑤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名单及复审时间将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
⑥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将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
4.面试。
(1)面试人员: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
(2)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
(3)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核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医德医风、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要求:面试时考生按规定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5.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合格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免笔试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同分,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确定为体检人选(相关程序按照上述方式进行)。
(2)综合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
(三)体检
体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由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在指定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将在广州市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告。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四)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考察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遵纪守法等,同时复核考生的报考资格。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按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花都区政府网站卫生健康局公告栏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1.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须提交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原件,非广州户籍人员需办理入户广州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纳入招聘单位事业编制管理。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录用后聘用单位暂时不能安排相应中、高级岗位的,则必须服从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安排,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等方式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待遇。此类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2.本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均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合格成绩证明等,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按照本方案有关程序办理。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要求
1.应聘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方可参加招聘。
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进入考察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无法在考察阶段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资格。
3.拟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录用资格的承诺,以及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的将被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开招聘考试。
4.报考者在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5.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6.本方案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均截至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工作经历的计算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在校期间或实习期不算工作年限。
7.本次招聘对考生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其他要求
1.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可根据工作进度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岗位等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事宜将通过适当方式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2.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落实相关回避规定要求。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咨询电话:020-86836552,报名技术问题咨询报名系统技术电话:400-020-1616,咨询答复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监督投诉电话:020-86859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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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花都区区级医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位表.xlsx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12日